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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akhar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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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 by shakhar32 on Apr 16, 2024 14:30:20 GMT 5.5
《民法典》第条插入第四章替代义务,明确而简洁“如果两期债务中的一期不能成为义务的标的或无法执行,则另一期的债务仍然存在”。 因此,南里奥格兰德州法院毫无疑问地确认了一位来自巴拉那州的律师的胜诉,该律师为了收取律师费而与两家属于同一经济集团的南里奥格兰德州公司提起诉讼。 与原审法院一样,第民事庭的成员明白,如果专业人士在 新西兰电报数据 法律上被阻止获得收回的信贷,他有权获得对国家税务机关成功诉讼的经济利益的%,以现金形式。 “一旦支付律师费的方法因违反国家法律而被取消,其他合同义务仍然存在,即金钱支付,因为在法律上不可能采用任何其他支付报酬的方法”,法官兼报告员写道在裁决中副署判决。 引发诉讼的法律行动旨在获得被告公司方面的权利声明,以利用与采购用于提供货物的燃料轮胎和润滑油相关的信贷过去五年进行的运输活动。 收费合同 根据记录,该律师与两家公司签订了一份提供法律服务的合同,规定了两种付款方式一种是现金支付,金额为针对该诉讼所产生的积分的%。南里奥格兰德州国库另一个是转移这些相同的税收抵免,遵守市场通常实行的%折扣。费用价值万雷亚尔。 年月,律师通过电子邮件向公司管理层通报了法律胜利。由于管理层没有回应,律师通过法外通知要求提供文件,以确定法律服务合同中规定的积分和费用。 他说,他的会计师曾多次尝试获取记录他计算信用所需信息的账簿,但均未成功。然而,由于客户没有回应不断的请求——尽管他们有合同义务提供文件和资产负债表的访问权限——所以他决定收取费用。 作为回应,这些公司提出了执行禁令。他们坚称,双方签订的合同规定,如果胜诉,将按照承包商所寻求的相同信用额度向专业人员付款。因此,法外所有权将无法执行。 毫无根据的判决 由于没有发现任何可能妨碍执行律师提出的义务的缺陷,阿雷格里港中央法院第民事法院以毫无根据为由驳回了禁运。在分析了合同后,法官é指出,该立法禁止将征税权转让给因积累提供货物运输服务而获得的投入而获得的信贷——本案就是如此。 她回顾说,第号国家补充法第条第款规定,将此类积分转让作为合同费用的支付方式是不可行的。第,号州法也是如此,其中第条列出了可以转让累积贷方余额的情况,具体规定了纳税人转让人的资格以及触发事件的类型。 “因此,法律对当事人订立合同的自由施加了真正的限制,因为当事人通过转让税收抵免权来规定服务报酬的形式是不合法的。”规定这种方式的条款不符合法律规定,这就是为什么它是无效的,不能为了任何缔约方的利益而援引”,他在裁决中写道。 鉴于这种情况,法官认为律师按照合同规定要求以现金支付费用并不违法。此外,他总结道,《民法典》第条明确指出,如果这两类条款之一无法执行,则满足信用证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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